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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女子被列为逃犯,并于当天被捕。他深夜在一
深夜,有人敲响广西边境一家民宿的门。门外站着三名警察。 “请出示身份证,配合检查。”面对民警的要求,女子无奈地掏出身份证问道:“我又没有犯罪,你们凭什么检查我?”原来,几小时前,李某因涉嫌参与一起涉案金额达100万元的诈骗案,被网上列为逃犯。今年5月,他被立案调查后,拒绝接听警方电话,频繁更换住址,从未配合调查。经多次联系江西省公安厅未果,李某于10月28日被依法列入网上逃犯名单。抱着侥幸心理,李某将自己流放到广西硕龙镇旅游,并以自己的身份为由,试图继续逃避法律调查。是“出城”。当晚,广西崇左硕龙边防派出所出入境管理民警在走访时发现,李某已悄悄入住小区内的一家民宿。民警迅速赶到民宿,与工作人员核对房间内信息并实施控制,最终于10月29日凌晨成功将李某抓获。没想到,李某从“上榜”到被抓捕只过去了几个小时。目前,李某已被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进一步处理。法律网络已经恢复,任何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分子都将无法幸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6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我也受到惩罚,或者单独受益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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